| 發文日期 | 2026-05-06 |
| 發文字號 | (115)水程南辦雄字第015號 |
| 主 旨 說 明 |
主 旨:函轉台灣自來水(股)公司第六區管理處有關台灣自來水(股)公司核准豐翊工程有限公司、浩群實業(股)公司及更新實業(股)公司申請設置「營建剩餘土石方目的事業處理場所」等案,敬請會員知悉並依規定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區管理處台水六工字第1150004433號、台水六工字第1150005068號及台水六工字第1150005379號函辦理。 二、 旨揭案件業經核准,係依內政部「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相關規定,由公共工程主辦機關負責規劃設置、審查核准及啟用營運之合法收容處理場所,以利工程剩餘土石方妥善處理。 三、 有關核准設置之目的事業處理場所,相關資訊摘述如下: 2.土地使用分區:甲種工業區。 (二)永康區處理場所: 1.收容地址:台南市永康區和平東路170號。 2.土地使用分區:甲種工業區。 (三)六甲區處理場所: 1.收容地址:台南市六甲區林鳳營231之3號。 2.土地使用分區: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丁種建築用地。 (四)麻豆區處理暢所: 1.收容地址:台南市麻豆區麻柚路343號。 2.土地使用分區:甲種工業區。 四、 請各會員於承攬相關工程時,應依規定將營建剩餘土石方送至合法核准之處理場所,並確實遵循相關法令規範辦理,以避免衍生違規情事。 五、 相關附件自行下載。 |
| 附加檔案1 | 下載 |
有關台灣自來水(股)公司核准「營建剩餘土石方目的事業處理場所」等案,敬請會員知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