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台灣自來水(股)公司核准「營建剩餘土石方目的事業處理場所」等案,敬請會員知悉。
發文日期 2026-05-06
發文字號 (115)水程南辦雄字第015號
主   旨
說   明

 

  旨:函轉台灣自來水()公司第六區管理處有關台灣自來水()公司核准豐翊工程有限公司、浩群實業()公司及更新實業()公司申請設置「營建剩餘土石方目的事業處理場所」等案,敬請會員知悉並依規定配合辦理,請查照。

  明:

一、     依據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區管理處台水六工字第1150004433號、台水六工字第1150005068號及台水六工字第1150005379號函辦理

二、     旨揭案件業經核准,係依內政部「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相關規定,由公共工程主辦機關負責規劃設置、審查核准及啟用營運之合法收容處理場所,以利工程剩餘土石方妥善處理。

三、   有關核准設置之目的事業處理場所,相關資訊摘述如下:
(
)仁德區處理場所:
   1.收容地址:台南市仁德區太新路39號。

    2.土地使用分區:甲種工業區。
  3.收受土石方種類:B1B5類。

()永康區處理場所:

    1.收容地址:台南市永康區和平東路170號。

    2.土地使用分區:甲種工業區。
  3.收受土石方種類:B1B5類。

()六甲區處理場所:

    1.收容地址:台南市六甲區林鳳營2313號。

    2.土地使用分區: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丁種建築用地。
  3.收受土石方種類:B1B2B3類。

()麻豆區處理暢所:

    1.收容地址:台南市麻豆區麻柚路343號。

    2.土地使用分區:甲種工業區。
  3.收受土石方種類:B1B6類。

四、  請各會員於承攬相關工程時,應依規定將營建剩餘土石方送至合法核准之處理場所,並確實遵循相關法令規範辦理,以避免衍生違規情事。

五、     相關附件自行下載。

附加檔案1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