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台灣自來水(股)公司第六區管理處有關「用戶新裝案件之水表組」規定,詳如說明,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25-03-12
發文字號 (114)水程南辦明字第026號
主   旨
說   明

 

  旨:轉知台灣自來水()公司第六區管理處有關「用戶新裝案件之水表組」,依自來水公司表位設置原則規定,若為配合建築物整體施工需要先行裝設者,其水表組材料須向自來水公司購買,於申請接水時出具購買收據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一、依據台灣自來水()公司第六區管理處台水六業字第1140001997號函辦理

        二、重申有關用戶新裝案件之水表組裝設規定,依「自來水公司用戶表位設置原則」十一、表箱體結構():「口徑40公釐以下水表組,由本公司設計施工;若為配合建築物整體施工需要先行裝設者,其水表組(水量計箱及止水栓)材料須向本公司購買,於申請接水時出具購買收據」規定辦理。

        三、旨案為避免水表組材料混充及各案引用之數量計算疑義,建議以整批建案數量購買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