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24-12-25 |
發文字號 | (113)水程南辦明字第102號 |
主 旨 說 明 |
主 旨:函轉有關臺南市為推行自114年1月1日起使用多元繳費方式繳納規費,轉知全體會員周知,請查照。 說 明: 一、 為降低攜帶現金的風險,本市經發局自114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使用現金或郵政匯票繳納規費。 二、 經發局申辦現場櫃台提供刷卡機供民眾使用一卡通及信用卡方式繳費。 三、 如以郵件送件,請以匯款方式繳納(銀行名稱:台灣銀行新營分行,匯款戶名: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代收款專戶,帳號:028-045-09408-9)。並於備註欄加註「繳款人姓名」後,檢附匯款證明附於文件內寄達。 四、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經發局商業科 永華市政中心 電話:06-2991111#8955。 民治市政中心 電話:06-6322231 |
函轉有關臺南市為推行自114年1月1日起使用多元繳費方式繳納規費,轉知全體會員周知,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