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24-06-26 |
發文字號 | (113)水程南辦明字第056號 |
主 旨 說 明 |
主 旨:函轉台灣自來水(股)公司用戶表位設置原則修正「參考圖例3-3;集建住宅自動讀表裝置圖」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詳如附件,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區公會台區水管會田字第113099號函辦理。 二、 旨揭參考圖例3-3 二、「若分表位於各樓管道間」,其中「管道間」為誤植,依據表位設置原則第八點規定,分表採分層設置者,應設置於水表室,爰將「管道間」修正為「水表室」,避免用戶誤解。 三、 本次修正將更新自來水公司用戶表位設置原則全條文(112年12月版)中「參考圖例3-3;集建住宅自動讀表裝置圖」(含自來水公司知識管理系統及官網下載專區)。 四、 隨文檢附用戶表位設置原則修正之「參考圖例3-3;集建住宅自動讀表裝置圖」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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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檔案1 | 下載 |
台灣自來水(股)公司用戶表位設置原則修正「參考圖利3-3;集建住宅自動讀表裝置圖」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詳如附件,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