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24-03-25 |
發文字號 | 公告113075 |
主 旨 說 明 |
主旨:函轉臺南市政府工務局有關為使臺南市市民113年清明節期間(113年4月4日至113年4月7日)掃墓及各地民眾至本市旅遊,並於本市各該道路通行順暢及行車安全,自113年4月4日(星期四)至113年4月7日(星期日)止停止道路挖掘,屆時於該期間,暫時不得進場施作而影響清明節期間交通通行順暢,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臺南市政府工務局113年3月21日南市工企劃字第1130424939號函辦理。 二、 為維護113年本市各級道路於清明節間交通安全及通順,如有道路挖掘施工,將造成車輛擁塞情形更加嚴重而引起民怨,另一臺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第12條規定及臺南市政府工務局109年1月9日府工企劃字第1081538676號函會議紀錄內容,限制道路挖掘。 三、 113年清明節期間本市各級道路均禁止進場挖掘道路,以免發生交通事故及意外,請各會員派員先行勘查,若為所屬所挖掘,請儘速恢復及修補柏油至路面平整,及人、手孔調整至路面平齊,包含道路側溝排水與路面舖設工程,以維持清明節期間車輛通行順暢。 四、 目前核准施工中的道路,請施工單位於清明節期間停工施工,並須修復路面、鋪設AC平整及標線恢復,以維護清明節期間行車安全平順,避免影響車流,阻礙交通;若無法暫停施工者,應視施工影響範圍增派交通疏導人員(二名以上),以維持道路行車交通安全。 五、 113年清明節期間禁挖日期:113年4月4日(星期四)至113年4月7日(星期日)止。 |
113年度清明期間暫停挖掘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