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24-03-06 |
發文字號 | (113)水程南辦明字第030號 |
主 旨 說 明 |
主 旨:函轉區公會有關台灣自來水(股)公司-用戶新裝申請檢附「本會核發之申請供水會員會籍證明」時間點及重申「用戶申請用水及異動委託代辦書」已簡化刪除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一、依區公會本(113)年2月15日台區水管會田字第113030號函辦理。 二、 如旨揭所述。 三、 隨文檢附台灣自來水(股)公司函文乙式,敬請依規定遵照辦理。 |
附加檔案1 | 下載 |
台灣自來水(股)公司-用戶新裝申請檢附「本會核發之申請供水會員會籍證明」時間點及重申「用戶申請用水及異動委託代辦書」已簡化刪除案,詳如說明,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