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24-01-12 |
發文字號 | (113)水程南辦明字第007號 |
主 旨 說 明 |
主 旨:轉知有關台灣自來水(股)公司檢送「安裝自動讀表申請書(更新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一、依據區公會去(112)年12月28日台區水管會田字第112251號函辦理。 二、 自來水公司「自動讀表收費標準」已於去(112)年9月15日公告實施,本處亦於去年發文〔(112)水程南辦明字第081號〕轉知全體會員。 三、 有關自動讀表收費作業分二階段上線,第一階段試營運,由二區處(桃園市)與四區處(台中市、南投縣)優先開辦受理,俟試營運一年,再全面開放其他地區開辦受理。 四、 原「安裝自動讀表申請書」分為有管委會與無管委會二種,經檢討整併修正為本次更新版(如附件);受理自動讀表申請書(更新版),使用說明如下: (一)申裝自動讀表(新設用戶):需勾選「自動讀表硬體設備申請」與「自動讀表系統權限申請」兩項,並依表格內容填妥資料並檢具相關文件。 (二)僅申請自動讀表系統權限(例如已建置自動讀表用戶申辦過戶):僅勾選「自動讀表系統權限申請」一項,並依表格內容填妥資料並檢具相關文件。 |
附加檔案1 | 下載 |
轉知有關台灣自來水(股)公司檢送「安裝自動讀表申請書(更新版)」,詳如說明,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