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22-12-08 |
發文字號 | (111)水程南辦明字第086號 |
主 旨 說 明 |
主 旨:轉知有關台灣自來水(股)公司「用戶擔任他戶臨時用水保證人免附用水房屋所有權狀」修正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一、依據區公會本(111)年12月2日台區水管會田字第111191號函辦理。 二、旨接相關說明請參閱函文背面。 |
附加檔案1 | 下載 |
轉知有關台灣自來水(股)公司「用戶擔任他戶臨時用水保證人免附用水房屋所有權狀」修正案,詳如說明,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