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20-11-27 |
發文字號 | 109257 |
主 旨 說 明 |
主 旨:函轉臺南市政府水利局有關「110年1月1日起擴大實施用戶排水設備設置審查區域」說明,以加速推動公共汙水下水道建設及提升環境衛生品質,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水利局本(109)年11月25日南市水污養字第1091420930號函辦理。 二、依據「臺南市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及「臺南市政府水利局辦理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審查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三、水利局辦理用戶排水設備設置審查作業,目前已開放審查區域為臺南市安平區、北區、中西區、南區、東區、安南區、柳營區(士林里、光福里、太康里、中埕里、東昇里、人和里)、官田區(二鎮里、官田里、隆田里、隆本里)及歸仁高鐵特定區,倘新建、增建及改建建築物位於上開行政區所轄工業區範圍內,原則由該工業區服務中心辦理,合先敘明。 四、為立日後提升本市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率,水利局訂於明年1月1日擴大實施用戶排水設備設置審查,相關範圍如下: (一) 實施中污水下水道系統:永康污水系統(永康區、新化區)、仁德污水系統(仁德區、歸仁區、關廟區)、柳營污水系統(新營區、鹽水區)、官田污水系統(官田區、六甲區)。 (二) 規劃中污水下水道系統:善化都市計畫區、新式都市計畫區、安定都市計畫區、麻豆都市計畫區、佳里都市計畫區。 五、實施日期:110年1月1日。 六、前揭擴大審查實施適用認定範圍說明如下: (一) 110年1月1日起向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科掛件申請建築執照者。 (二) 109年底前已向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科掛件申請建築執照但尚未開工,且在110年1月1日後辦理變更設計者。 七、有關土地座落於本市用戶排水設備審查範圍內之新建、增建及改建建築物,用戶排水設備經水利局審查核准後,始得像臺南市政府工務局申報開工;俟用戶排水設備完工後,需經水利局檢驗合格後,始得向臺南市政府工務局申請核發使用執照並連接於公共污水下水道。 八、有關擴大圖審範圍資料及用戶排水設備辦理審查之「臺南市政府水利局辦理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審查要點」相關表單,如附件。 九、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水利局簡伶縈幫工程司(電話:2986672#7674)。 |
附加檔案1 | 下載 |
轉知臺南市政府水利局有關「110年1月1日擴大實施用戶排水設備設置審查區域」說明,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