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18-10-05 |
發文字號 | 107160 |
主 旨 說 明 |
主 旨:函轉區公會轉發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修正「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住宅類用戶新裝用水設備蓄水池及水塔合計容量基準值」第二點,詳如附件,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區公會本(107)年10月5日台區水管會丕字第107352號函辦理。 二、 有關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修正「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住宅類用戶新裝用水設備蓄水池及水塔合計容量基準值」第二點之說明,並自即日生效,詳如附件。 正本:本處全體會員 副本:台灣區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台南辦事處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住宅類用戶新裝用水設備蓄水池及水塔合計容量基準值」修正第二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