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18-01-03 |
發文字號 | 107002 |
主 旨 說 明 |
主旨:函轉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受理「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第2條第1項所定義,開發行為類別之用戶新(改)裝申請用水,其計畫用水達300CMD以上者,申請用水需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用水計畫或修正用水計畫」核定文件,並依規定落實辦理,請查照。說明:一、依區公會去(106)年12月29日台區水管會丕字第106487號函辦理。二、請各會員按來文說明及附件內容落實辦理,並注意相關規範與罰則。三、如有需詳閱該案全文內容或下載者,請至公會官網(http://www.waterpipe-net.org.tw/news_inf/index.php?mode=data&id=501)正本:全體會員 |
函轉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受理「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