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05年度)本處不召開會員會議,會員如有任何建議,請於105年1月10日前以書面方式提出
發文日期 2015-12-21
發文字號 (104)水程南辦泰字第093號
主   旨
說   明

主 旨:明年(105年度)本處不召開會員會議,會員如有任
何建議,請於105年1月10日前以書面方式提出,
郵寄或傳真至本處(傳真專線:06-2951060),俾便
提下次委員會處理,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本處第18屆第8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會辦事處簡則第9條為:辦事處得於每年三月底
以前召開所屬會員會議(辦事處會員會議召開辦法
修訂各辦事處會員會議三年舉辦一次)。
三、檢附提案單乙份,詳本函背面。

正本:全體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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