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規定辦理會籍清查,請核對所附 貴會員資料
發文日期 2015-12-21
發文字號 (104)水程南辦泰字第092號
主   旨
說   明

主旨:本處依規定辦理會籍清查,請核對所附 貴會員資料(詳說明
四),各會員如有資料異動者,請於105年1月15日前請來電告知更正事項或至本處辦理變更,逾期以原資料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會員營業地址、負責人異動:請攜帶變更後之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影本2份,公司、負責人印鑑章、本年度會員證正本。負責人變更時請另附相片1張、身份證影本2份。
二、會員代表人異動:請攜帶新代表人相片1張、印章、身份證影本2份及公司、負責人印鑑章。
三、會員連絡地址、電話等資料若有異動或錯誤時,請通知本處更改,連絡電話:(06)2950996或傳真:(06)2951060辦理
四、會員資料如下,請校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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