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用水設備審圖檢驗設計作業手冊」有關蓄水池水塔合計容量規定案,業經修訂並自104年8月1日起實施
發文日期 2015-08-05
發文字號 (104)水程南辦泰字第067號
主   旨
說   明

主旨:函轉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自來水用水設備審圖檢驗設計
作業手冊」有關蓄水池水塔合計容量規定案,業經修訂
並自104年8月1日起實施,詳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區公會104年8月4日台區水管會煌字第104187號函辦理。
二、 檢附臺北自來水事業處104年7月30日北市水技字第 10431493600號函影本1份,請參閱(本函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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