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為簡化各項申請用水送件審核須備之文件書表,修正及刪除相關書表案
發文日期 2015-02-25
發文字號 (104)水程南辦泰字第020號
主   旨
說   明

受文者:各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2月25日
發文字號:(104)水程南辦泰字第02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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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轉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為簡化各項申請用水送件
審核須備之文件書表,修正及刪除相關書表案,詳如說
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區公會104年2月16日台區水管會煌字第104050
號函辦理。
二、檢附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4年2月13日台水營
字第1040003116號函影本一份(正、反面),請詳閱。

正本:全體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