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訂103年3月14日召開「第18屆第1次會員大會」,檢附提案單乙份,請依案由、說明、辦法,詳實填寫後,寄(傳真)至本處彙辦,逾期以無提案辦理
發文日期 2014-01-24
發文字號 (103)水程南辦丁字第011號
主   旨
說   明

 主 旨:本處訂103年3月14日召開「第18屆第1次會員大會」,檢附提案單乙份(本函背面),請依案由、說明、辦法,詳實填寫後,寄(傳真)至本處彙辦,逾期以無提案辦理,請查照。
說 明:
一、請於103年2月15日前寄(傳真)至本處。
二、本處傳真專線:06-295-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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