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科將辦理本市東區東 門路三段(南側)「自仁和路至東門路三段266號」路 面改善工程,各會員有否須配合埋設管路,請儘速提 出申請案件
發文日期 2013-10-14
發文字號 (102)水程南辦丁字第107號
主   旨
說   明

主 旨:函轉臺南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科將辦理本市東區東門路三段(南側)「自仁和路至東門路三段266號」路面改善工程,各會員有否須配合埋設管路,請儘速提出申請案件,以利工進,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工務局102年10月7日南市工企劃字第1020897027號函辦理。
二、會員是否須配合預埋管路工程或用戶連接管路及人、手孔下降手續,請於102年11月30日以前辦理施工完成,以利配合路面改善工程。
三、旨述路段請先行將既有人、手孔下降至級配層下,以利路面鋪設平整;另該路段柏油路面完成後將依「臺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一條規定,不得再行挖掘,故請會員派員現場實際了解有否新建房屋,並儘速申請設計施工,以免日後造成諸多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