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公共工程處為推動102年度「路平專 案」,將辦理本市安南區北安路4段(工明路至安和路5段口)路面改善工程,會員如須配合埋設管路,請儘速提出申請案件
發文日期 2013-04-16
發文字號 (102)水程南辦丁字第051號
主   旨
說   明

 主 旨:函轉臺南市政府公共工程處為推動102年度「路平專
案」,將辦理本市安南區北安路4段(工明路至安和路5段口)路面改善工程,會員如須配合埋設管路,請儘速提出申請案件,以利工進,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工務局102年4月11日南市工企劃字第1020305049號函辦理。
二、據查該路段該局公共工程處業已列入102年度計畫案件,故請各會員派員現場勘查該路段有否新設用戶及計劃預埋管路工程,則須於102年6月15日以前完成預埋管路,以免日後舖設後再挖掘造成諸多不便,
且該路段於柏油路面鋪設後將要求禁挖3年。
三、旨揭路段係「路平專案」,故請各會員於該期限內將人、手孔下降20公分,若於限期內無法將人、手孔下降,該局將代為辦理所屬人、手孔下降至級配層作業,並依該局相關費用計收通知繳納其費用,以利路面改善工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