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繳103年度常年會費者,請儘快繳納,以免喪失權利
發文日期 2014-01-24
發文字號 (103)水程南辦丁字第012號
主   旨
說   明

主 旨:本處將於103年3月14日召開會員大會暨改選委員、區代表,請尚未繳清本(103)年度常年會費者,儘速至本處或電氣公會台南縣辦事處(限新營地區會員)繳納,以免喪失領取大會紀念品及參選候選人登記權利,逾期以自動放棄處理,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本處第17屆第2次臨時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 依本會章程規定,會員應先履行會員義務繳納常年會費後,才可享有以後一切權益,請未繳清常年會費者繳納會費。
三、 常年會費:甲、乙、丙級繳納6,000元。
四、 依規定凡繳清103年度常年會費者,方具領取會員大會出席費(1,000元)及紀念品(價值2,000元)資格,逾期未繳者恕不發給。
五、 依第17屆第2次臨時委員會決議:出席費限會員代表本人出席並於主席宣布開會前辦理報到者始可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