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屆委員.區代表候選人參選登記至2月13日截止
發文日期 2014-01-24
發文字號 (103)水程南辦丁字第010號
主   旨
說   明

主 旨:貴會員(代表)如有服務熱忱願登記為本處第18屆委員、區公會出席代表候選人,請依附表格式填寫,登記期限自2月6日起至2月13日截止,郵寄者請以掛號寄達(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候選權利,憑以印製選票辦理選舉,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暨本處第17屆第2次臨時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 本處第18屆第1次會員大會將於3月14日召開,依規定應改選委員、區公會出席代表,經第17屆第2次臨時委員會議決議採將參考名單所列之候選人印入選票,並預留與應選出名額同額之空白格位,由選舉人填寫方式辦理。函請各會員(代表)向本處登記,其人數為應選出名額同額以上,如登記人數不足應選出名額時 ,由委員會決議提名補足之。
三、 貴會員(代表)如願登記為候選人,請依委員、區公會出席代表候選人登記表格式填寫(本函背面),簽名、蓋章(大、小章)後向本處辦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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