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各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月25日
發文字號:(102)水程南辦字第015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
主 旨:函轉臺南市政府工務局,為使本市市民102年春節期間(102年2月9日至102年2月17日)於各該道路通行順暢及行車安全,本局預訂於102年2月7日至102年2月17日(星期四至星期日)止停止核發道路挖掘許可證,屆時請各會員及廠商於該期間,不得進場施作而影響春節期間交通通行順暢,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工務局102年1月21日南市工企劃字
第1020050227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今(102)年春節本市各級道路於春節期間交通安全,如有道路挖掘施工,將造成道路壅塞情形更加嚴重而引起民怨,另依101年12月20日公布臺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第12條規定,限制道路挖掘。
三、102年春節期間本市各該道路均禁止進場挖掘道路,以免發生交通事故及意外,請各會員派員先行勘查,本市各該道路若有所屬所挖,請儘速恢復及修補柏油至路面平整,及人、手孔調整至路面平齊,包含道路側溝排水與路面舖設工程,以維持春節期間車輛通順利
四、目前核准施工中的道路,請施工單位於春節期間停止施工,並需修復路面、舖設AC平整及標線恢復,以維護春節期間行車安全平順,避免影響車流,阻礙交通;若無法暫停施工者,應視施工影響範圍增派交通疏導人員(二名以上),以維持道路行車交通安全。
正本:本處全體會員
主任委員 張丁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