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怡平路建議確認不再挖掘後於該路段AC重舖案
發文日期 2013-01-25
發文字號 (102)水程南辦丁字第014號
主   旨
說   明

受文者:各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月25日
發文字號:(102)水程南辦字第014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

主 旨:函轉臺南市政府工務局來函:經民眾反映,本市安平區怡平路(健康2街至永華八街之間)新建不少房屋,屢有路面挖掘工程,致使該路段路面不平,建議確認不再挖掘後於該路段AC重舖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工務局102年1月21日南市工企劃字第1020068503號函辦理。
二、旨述路段目前新建房屋甚多,為免日後道路舖設柏油路面後再挖掘道路,造成諸多不便及破壞甫舖設柏油路面美觀,建請各會員儘速派員至該路段現場實際了解,並依臺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規定略以,於核發建造執照後,各管線機構應協調進場施工時間及整合一併向該局提出申請道路挖掘,以利配合挖埋施工,且俟各管線單位挖掘道路埋設管路後,該局將另轉知相關單位辦理路面鋪設柏油作業。

正本:本處全體會員

主任委員 張丁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