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崇道路及崇明路改善工程 請儘速提出申請案件
發文日期 2013-01-21
發文字號 (102)水程南辦丁字第013號
主   旨
說   明

受文者:各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月21日
發文字號:(102)水程南辦丁字第013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

主 旨:函轉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公共工程處辦理本市東區崇道
路及崇明路(中華東路至崇明國小西邊巷口)等2路段
路面改善工程,會員如須配合埋設管路,請儘速提出申請案件,以利工進,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臺南市政府工務局102年1月17日南市工企劃字第1020053142號函辦理。
二、 會員是否須配合預埋管路工程或用戶連接管路申請案件,請於102年1月底以前辦理施工完成,以利配合路面工程。
三、旨揭路段該局實施「路平專案」,會員於該期限內若無法將人、手孔下降,該局將代為辦理所屬人、手孔下降至級配層作業,並依該局相關費用計收,以利路面改善工程進度。
四、該路段柏油路面完成後將依規定禁挖三年,故請會員派員現場實際了解有否新建房屋,並儘速申請設計施工,以免日後造成諸多困擾。

正本:全體會員

主任委員 張丁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