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建議臺南市政府落實申請「挖路證」作業流 程時間,並對禁挖路面請事先通知案。
發文日期 2010-06-22
發文字號 水程南辦丁字第044號
主   旨
說   明
有關本處建議臺南市政府落實申請「挖路證」作業流 程時間,並對禁挖路面請事先通知乙案,復如說明, 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