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金質獎」推薦工程查核期程,展延1個月至本年度7月31日,並請依要點規定於98年8月31日前辦理推薦。
發文日期 2009-06-30
發文字號 (98)水程南辦丁字第053號
主   旨
說   明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有關「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之「公共工程金質獎」推薦工程查核期程,展延1個月至本年度7月31日,並請依要點規定於98年8月31日前辦理推薦,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