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有關物價調整補貼案補貼 原則等相關事宜,請各會員主動向機關申請辦理,請 查照。
發文日期 2008-11-19
發文字號 (97)水程南辦丁字第87號
主   旨
說   明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有關物價調整補貼案補貼 原則等相關事宜,請各會員主動向機關申請辦理,請 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