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08-03-19 |
發文字號 | (97)水程南辦字第024號 |
主 旨 說 明 |
函轉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函知「自即日起,申請本處表後工程設計圖審查,提送之『通過他人土地同意書』需依公證法向法院辦妥公證程序」,請查照。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自即日起,申請本處表後工程設計圖審查,提送之『通過他人土地同意書』需依公證法向法院辦妥公證程序」
發文日期 | 2008-03-19 |
發文字號 | (97)水程南辦字第024號 |
主 旨 說 明 |
函轉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函知「自即日起,申請本處表後工程設計圖審查,提送之『通過他人土地同意書』需依公證法向法院辦妥公證程序」,請查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