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07-07-31 |
發文字號 | (96)水程南辦字第065號 |
主 旨 說 明 |
函轉台灣自來水公司有關「承商技工須獲得證書資格才能參與施工」規定列入契約條款自97年度起施行乙案,現將延至98年度起實施辦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
「承商技工須獲得證書資格才能參與施工」規定列入契約條款將延至98年度起實施辦理。
發文日期 | 2007-07-31 |
發文字號 | (96)水程南辦字第065號 |
主 旨 說 明 |
函轉台灣自來水公司有關「承商技工須獲得證書資格才能參與施工」規定列入契約條款自97年度起施行乙案,現將延至98年度起實施辦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