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修正「自來水管承裝商管理辦法」第4條,「增列丙等承裝商」。
發文日期 2007-05-31
發文字號 (96)水程南辦字第046號
主   旨
說   明
函轉經濟部於96年5月29日以經水字第09604602530號令修正發布修正「自來水管承裝商管理辦法」第4條,「增列丙等承裝商」,詳如附件,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