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06-12-20 |
發文字號 | 95年12月20日自由時報 |
主 旨 說 明 |
2006年12月1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下水道法第二十一條修正案」,明定用戶排水設備應由登記合格的自來水管承接商承裝,承裝商所僱用的技工,應經技能檢定合格與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者。 資料來源:2006年12月20日星期三 自由時報之政治新聞版 刊登 |
排水設備 裝設技工須技檢合格
發文日期 | 2006-12-20 |
發文字號 | 95年12月20日自由時報 |
主 旨 說 明 |
2006年12月1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下水道法第二十一條修正案」,明定用戶排水設備應由登記合格的自來水管承接商承裝,承裝商所僱用的技工,應經技能檢定合格與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者。 資料來源:2006年12月20日星期三 自由時報之政治新聞版 刊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