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06-10-11 |
發文字號 | (95)水程南辦字第081號 |
主 旨 說 明 |
函轉臺南市政府有關臺南市建築物新建增建改建雨污(廢)水分流排水設備設置設計圖審查之作業程序及建築師、專業技師簽證等事項乙案,茲定於民國95年10月1日起至95年12月31日止試辦審查作業暨96年1月1日起實施,其相關作業文件、流程及空白表格(詳說明網址下載),請查照。 |
臺南市建築物新建增建改建雨污(廢)水分流排水設備設置設計圖審查之作業程序及建築師、專業技師簽證等事項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