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06-08-16 |
發文字號 | (95)水程南辦字第071號 |
主 旨 說 明 |
函轉台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轉台北市政府函修正「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市區道路條例事件裁罰基準」發布令乙份,及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告養護工程處有關「臺北市道路挖掘埋設管線辦法」等法規管轄之事項變更管轄權為本局新建工程處,自95年8月1日起實施,請會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
「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市區道路條例事件裁罰及「臺北市道路挖掘埋設管線辦法」等法規管轄之事項變更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