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自來水事業處關於「補充投標須知將『公會會員證』納為自來水管承裝業投標基本資格」函復案。
發文日期 2006-04-19
發文字號 (95)水程南辦字第033號
主   旨
說   明
函轉台北自來水事業處關於「補充投標須知將『公會會員證』納為自來水管承裝業投標基本資格」函復案,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