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第15條之1所定燃氣熱水器承裝業安全管理及證照制度將於95年2月1日施行,請儘速依規定辦理燃氣熱水器之申請
發文日期 2006-02-06
發文字號 (95)水程南辦字第012號
主   旨
說   明
函轉內政部消防署轉知「為消防法第15條之1所定燃氣熱水器承裝業安全管理及證照制度將於95年2月1日施行,有關法規及措施均巳發布(訂頒)在案」,請儘速依規定辦理燃氣熱水器之申請,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