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或分開招標原則」第1條修正條文問卷調查表,會員請填寫後於95年8月9日前以傳真或郵寄方式回擲本處
發文日期 2006-07-27
發文字號 (95)水程南辦字第067號
主   旨
說   明
檢送「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或分開招標原則」第1條修正條文問卷調查表各乙分,會員請依附表1、2格式填寫後於95年8月9日前以傳真或郵寄方式回擲本處,俾便轉送區公會彙整,敬請務必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