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重申有關土地、建物第一類謄本與所有權狀,皆為申請用水證件。
發文日期 2021-07-05
發文字號 (110)水程南辦明字第045號
主   旨
說   明

   旨:函轉區公會有關台灣自來水()公司重申有關土地、建物第一類謄本與所有權狀,皆為申請用水證件乙事,請查照。

  明:

一、 依據台灣區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台區水管會田字第110100號函辦理。

    二、有關台灣自來水()公司重申有關土地、建物第一類謄本與所有權狀,皆為申請用水證件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