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19-05-08 |
發文字號 | (108)水程南辦泰字第036號 |
主 旨 說 明 |
主 旨:函轉臺南市政府工務局有關道路施工時,應確實設置工程告示牌,並提早警告注意行車動線,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南市工企劃字第1080513440號函辦理。 二、 請各會員於道路施工時,應確實設置工程告示牌,及提早警告注意行車動線,並依照「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42條及「台南市市區道路施工交通安全設施」規定設置相關施工標誌,用以告示前方道路施工,車輛應減速慢行或改道行駛,以避免影響交通。 |
函轉臺南市政府工務局有關道路施工時,應確實設置工程告示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