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19-04-16 |
發文字號 | (108)水程南辦泰字第034號 |
主 旨 說 明 |
主旨:轉知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修訂「管線工程技術人員工作證核發與管理要點」,凡承攬該公司管線工程技術人員均應於109年1月1日前回訓,並換領新工作證,始可進場施作以免受罰,請查照。 說明: 一、依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台水工字第1080008967號函辦理。 二、「管線工程技術人員工作證核發與管理要點」及「違規項目一覽表」可至台灣自來水公司管線工程技術人員工作證申請專區 |
轉知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修訂「管線工程技術人員工作證核發與管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