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06年度)本處將召開會員會議暨改選委員及出席代表,會員如有任何建議,請於106年1月6日前以書面方式提出
發文日期 2016-12-16
發文字號 (105)水程南辦泰字第092號
主   旨
說   明

主旨:明年(106年度)本處將召開會員會議暨改選委員及出
席代表,會員如有任何建議,請於106年1月6日前以書面方式提出,郵寄或傳真至本處(傳真專線:06-2951060),俾便提下次委員會審議,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處第18屆第12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會辦事處簡則第9條為:辦事處得於每年三月底以前
召開所屬會員會議(辦事處會員會議召開辦法修訂各辦
事處會員會議三年舉辦一次)。
三、檢附提案單乙份,詳本函背面。

正本:本處全體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