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會員(代表)如有服務熱忱願登記為本處第19屆委員、區公會出席代表候選人請向本處辦理登記
發文日期 2017-01-17
發文字號 (106)水程南辦泰字第009號
主   旨
說   明

主 旨:貴會員(代表)如有服務熱忱願登記為本處第19屆委員、區公會出席代表候選人,請依附表格式填寫,登記期限自106年2月6日起至2月13日截止(辦公時間內),郵寄者請以掛號寄達(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候選權利,憑以印製選票辦理選舉,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暨本處第18屆第2次臨時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 本處第19屆第1次會員大會將於106年3月14日召開,依規定應改選委員、區公會出席代表,經第18屆第2次臨時委員會議決議採將參考名單所列之候選人印入選票,並預留與應選出名額同額之空白格位,由選舉人填寫方式辦理。函請各會員(代表)向本處登記,其人數為應選出名額同額以上,如登記人數不足應選出名額時 ,由委員會決議提名補足之。
三、 凡於委員會審定資格(106年1月11日)後加入或異動會員代表者,以及未繳清本(106)年度常年會費之會員代表恕不符合參選資格。
四、 貴會員(代表)如願登記為候選人,請依委員、區公會出席代表候選人登記表格式填寫(如附件),簽名、蓋章(公司、負責人、會員代表)後向本處辦理登記。

正本:全體會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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