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24-01-31 |
發文字號 | (113)水程南辦明字第028號 |
主 旨 說 明 |
主 旨:函轉臺南市政府水利局有關函頒訂定「臺南市政府水利局改善建築物既有化糞池補助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 明:一、依臺南市政府水利局本(113)年1月26日南市水污工字第1130171374號函辦理。 二、 為鼓勵本市建築物既有化糞池或污水處理設施廢除或改設為污水坑,以提高公共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普及率,改善環境衛生,特訂定此要點。 三、 有需詳閱全文內容者,可至本處官網下載。(http://tainanoffice.waterpipe-net.org.tw/) |
附加檔案1 | 下載 |
函轉臺南市政府水利局有關函頒訂定「臺南市政府水利局改善建築物既有化糞池補助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