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23-03-30 |
發文字號 | (112)水程南辦明字第037號 |
主 旨 說 明 |
主 旨:轉知台灣自來水(股)公司第六區管理處有關該處修正後「自來水六區申裝切結書」1份,敬請本處會員務必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說 明: 一、 依本(112)年3月24日台水六業字第1120003992號函辦理。 二、 依據本處本年2月9日召開「112年度業務座談會」,會議提案「申辦用水各所要求文件有差異,可否整合一致。」乙案辦理。 三、 六區處清查各服務(營運)所新裝工程申請文件及相關切結書,除自來水公司規定文件外,部分服務(營運)所因實務需求皆額外自訂切結書,造成檢附文件不一致等情事,故六區處將異同處彙整,爰修正「自來水六區申裝切結書」,俾利各服務(營運)所統一使用,簡化申請文件。 四、 前揭切結書,六區處修正內容如下: (一) 綜合型切結書新增切結項目:「刨除及加封瀝青混凝土面依實作數量結算」及「瀝青混凝土外之鋪面材料自行修復」。 (二) 於綜合型切結書「舊建物免試壓」項下新增「選項四:本建物內線未必能承受試驗水壓。」、「水壓不足,自願接水」項下新增「...或位於供水管線末端」及「駁接用水設備外線設施同意暨切結書」新增切結「…及駁接後進水量可能變小」。 (三) 綜合型切結書具結人聲明內容,新增「…應勿違規轉供原用水範圍外」。 (四) 綜合型切結書格式調整,將用水地址區分單戶、多戶及空地(含農地);及各類切結書皆刪除填寫各服務(營運)所名稱等。 五、 另重申自來水公司111年9月7日台水營字第1110030725號函,修正為「用戶設備工程申請書併啟用(111年09月版)」,六區處為避免新舊版本並行,致生檢附文件相異及查核缺失,請各服務(營運)所自即日起向水電商宣導,新版申請書嗣依六區處規定實施日起使用。 六、 旨揭切結書及「用戶設備工程申請書併啟用(111年09版)」,六區處統一於112年5月2日起實施,為有效掌握辦理情形,六區處業務課於4月起至各服務(營運)所進行宣導,請本處全體會員務必配合辦理。 七、 上開切結書及新裝申請應備文件已置於六區處網頁業務園地(路徑:公共園地/業務園地/3.新裝作業/新裝申請空白文件),已請各服務(營運)所將表單進行更新;並同步張貼於第六區管理處官網(路徑:首頁/用戶服務/下載專區/申請表單)供下載使用。 |
「自來水六區處申裝切結書」及「用戶設備工程申請書併啟用(111年09版)」,六區處統一於112年5月2日起實施。